“喝酒后猝死”不符合意外伤害要件,投保人签字确认免责条款

借款人投保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后“头天晚上喝酒、第二天猝死在宾馆”,保险公司以猝死不属意外伤害为由拒赔。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受益人诉请。裁判明确:“喝酒后猝死”未受外力伤害、系自发行为所致,不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伤害要件,不属于

人寿保险合同若干法律实务问题|现金价值归属、投保人解除权继承、保险利益存续及保单质

最高院民二庭林海权法官系统阐释人寿保险合同六大法律实务问题:现金价值系责任准备金与退保手续费差额,归投保人所有,退还过低可要求保险公司举证;投保人解除权应受被保险人受益人介入权限制;投保人死亡后解除权由继承人行使;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不

遵从“入土为安”习俗提前安葬致死因无法查明意外险索赔遭拒|北京东城法院

被保险人驾车碰撞后死亡,家属遵从“入土为安”习俗在尸表鉴定期间提前安葬,导致死因无法查明,保险公司以“不排除猝死”属免责范围拒赔。北京东城法院酌定保险公司按30%比例赔付6万元。裁判明确:承保风险与非承保风险难以确定时,可依《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

家用保时捷改装驶入赛道起火被烧毁保险公司拒赔|擅自改装加赛道行驶致危险显著增加未通知免责

车主购买二手保时捷后擅自改装排气管位置并驶入赛车场参加赛道体验日,行驶多圈后车辆起火被烧毁,损失91万元。上海松江法院判决驳回车主全部诉请。裁判明确:车辆擅自改装且改装情况与烧毁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的,构成因改装变化所导致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改装导致的危险

车辆出租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非营业个人转租不特定第三人构成用途改变,危险显著增加未通知免责

车主将“非营业个人”车辆低价出租给他人后又被转租给不特定第三人,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以改变使用性质致危险显著增加拒赔。上海闵行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拒赔主张。裁判明确:车辆从非营业转变为以获取租金收益为目的的商业性使用构成用途改变;评判危险程度是否增加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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