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统筹≠车辆保险|上海虹口法院:购买统筹险发生事故,无法适用保险法理赔规则
车主购买机动车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虹口法院裁定统筹公司非保险公司,合同不属保险法调整范畴。本文深度解析车辆安全统筹与商业保险在法律性质、赔偿责任、诉讼风险三方面的核心区别,并提供辨别“保险”与“统筹”的实用指引,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投保,警惕“
车主购买机动车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虹口法院裁定统筹公司非保险公司,合同不属保险法调整范畴。本文深度解析车辆安全统筹与商业保险在法律性质、赔偿责任、诉讼风险三方面的核心区别,并提供辨别“保险”与“统筹”的实用指引,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投保,警惕“
家长为孩子投保重疾险后,孩子确诊白血病遭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血常规异常、不明原因发热为由拒赔。北京金融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重疾保险金124万余元并豁免后续保费。裁判明确三项规则。
车主酒后委托代驾公司代驾,代驾司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向代驾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上海浦东法院一审、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代驾公司不属于车损险中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向其追偿;本案确立的代驾事故代位求偿规则对代驾行业规范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李先生投保重疾险后因主动脉夹层行微创手术,保险公司以未开胸为由拒赔。上海松江法院一审、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均认定:重疾险合同中将“开胸”“开腹”作为理赔条件,属于对治疗方式的不合理限制,排除了被保险人对治疗方式的选择权,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该条款
北京金融法院审理雇主责任险纠纷典型案例,终审认定:保险合同释义部分将雇员限缩定义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通常理解相悖,实质上起到限缩保险责任范围的作用,属于与投保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本案深入阐释《民法典》与《保险法》关于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差异
上海二中院从500余件已生效车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挑选10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涵盖一般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出借车辆保险责任、暴雨涉水免责争议、受害人直接索赔、单方委托定损效力、人伤黄牛防范、驶离现场免责、酒驾追偿、扣满12分驾车免责、临牌过期免责等裁判规则
广州中院发布保险纠纷典型案例,围绕诚实信用主题释法说理:案例一明确互联网投保中保险人询问应易于识别,“隐藏式”询问不能认定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案例二认定投保人隐瞒已确诊疾病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案例三认定限定疾病治疗手术方式的格式条
江苏高院民二庭对2019年中级法院发改基层法院的保险纠纷案件进行评查,形成专题报告,涉及如实告知义务、发动机进水免责、车辆年检、从业资格证、修理费用认定、车辆残值处理、保证保险保费计算与手续费认定、车上人员责任险与交强险关系、医疗责任保险首次索赔认定等十
上海黄浦法院发布2016年1月至2021年6月财产保险案件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案件基本情况与变化趋势,深入分析财产损失险、责任险常见争议焦点,指出保险人条款交付、定损义务履行及保证条款说明等方面的不足,揭示被保险人侵害定损权、虚假赔付等问题,并对保险人、保险消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保险代理人误导销售致保险公司损失案,终审维持一审判决,明确两项裁判规则:一是保险公司对外赔付后有权向有过错的保险代理人追偿;二是保险公司岗前培训流于形式、监管不力,对损失发生有过错的,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代理人赔偿范围应与过错程度相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