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6011769
菜单
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范围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保险诉讼
法院观点
保险纠纷
律师文集
投保顾问
保险法规
收费标准
首页
保险诉讼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
来源:上海保险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8
第一,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第三, 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四, 保险人需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出。
上一篇:
“入土为安”致死因无法查明 意外险到底赔
下一篇:
驾驶员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可以免赔
姜瑛律师 - 上海沪派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 保险案件负责人 | 执业16年,专注保险纠纷
15316011769
添加微信
在线咨询
保险律师微信
1531601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