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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律师:遗传性疾病拒赔

    来源:上海保险律师 发布于:2023-06-06

    保险理赔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客户咨询保险公司因遗传性疾病拒赔的问题。
    通常保险理赔律师碰到的与遗传性疾病有关的拒赔理由有两种:一种是投保时,在家族病史的询问时可能牵涉该问题,继而后续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一种是在重疾险或医疗险保险条款中都将遗传性疾病列入免责条款“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
    保险理赔律师认为先遗传性疾病,是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亲代垂直传递至后代的特征。健康保险中的可保风险一般不能是遗传性疾病。原理是保险通常要求疾病发生在保险合同期间,遗传性疾病都不属于健康保险责任范围。保险理赔律师的策略是: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遗传性疾病为由拒赔时,需要考虑病情轻微,无临床症状,不足以引起注意时,未及时就诊,投保人不知道患有遗传性疾病时无法告知。遗传性疾病是一种遗传基因缺陷导致的疾病,有的在出生时表现出来,也得随着生长发育才会表现出来。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而在以遗传性疾病免责条款为由拒赔时,需要考虑被保险人所患的某种疾病在医学上被证明为遗传性的问题。遗传性疾病的发病机制与结果非常复杂,有的遗传性疾病在医学上很难判断发病原因。要充分分析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是否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总之,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公司以遗传性疾病为由的拒赔通知,可先向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综合评估案件胜率,以便后续做出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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