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律师聊分红保险的分红从哪里来
分红保险让保单所有者分享因实际情况好于假设情况而由保险公司累积的盈余资金。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基于实际经营状况与假设经营状况,在死亡率、利率和费用率方面的差异。
寿险的定价要素即死亡率,利率和费用率。保险律师举例来说,寿险公司遇到与保费所基于的假设相比更低的死亡率、更高的投资收益,更低的费用和税金。在这些情况下,该公司可能与那些产生有利偏差的保单所有者分享这些差益。保单所有者可以从这些有利的经营成果中获益。
保险律师提醒将要支付的实际红利金额事先并不知道且从不做保证。保险律师假设如果未来结果与计算保费所基于的假设相吻合,则保单签发之时所演示要支付的红利就应当支付。如果未来结果更有利,则实际支付的红利应当比最初演示稿的红利高,反之则实际支付的红利应当比最初演示稿的红利低。
保险律师介绍两种红利分配方式
(1)现金红利(美式分红)
现金红利分配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比如现金给付,抵缴保费,累计生息等。
(2)增额红利(英式分红)
增额红利分配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采用增额红利方式的保险公司可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第16条要求,保险公司为各分红保险账户确定每一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时,应当遵循普遍接受的精算原理,并符合可支撑性,可持续性原则。其中,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 这里保险律师需要提醒的是,红利是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而不是当年盈余的70%。当年盈余和当年可分配盈余的差额为红利准备金,用于平滑红利。保险律师需要说明我国分红保险只能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不得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为分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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