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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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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律师教您如何选购人身保险(一)

    来源:上海保险律师 发布于:2023-08-11

           保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遇到客户被保险业务员销售误导后购买保险,想退保又无法提供保险业务员误导的相关证据,最终只能退还现金价值,造成数额巨大的退保损失。保险律师认为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了解保险产品的基础逻辑对于防止被业务员忽悠有积极的意义。保险律师希望通过本系列介绍各类保险的基本情况和保障范围,让保险消费者对于保险有基础的认识。在购买保险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购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
     
           保险律师先从普通型人寿保险开始介绍:定期寿险、终身寿限、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一、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一定时期为保险的有效期,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受益人约定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进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已收取保险费。
           保险律师提醒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重点保障可能对家庭造成巨大损失的风险。定期寿险产品以死亡保障为主,防止由于被保险人死亡给家庭其他成员带来经济上的困难,所以适合以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来源者为被保险人购买。
    定期寿险的最大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对于收入较低,而保险需求较高的人群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如果目前家庭收入有限,没有能力购买保费较高的终身保险或者其他现金价值型保险,保险律师认为消费者可以选择定期寿险,以保证在遭受损失时有足够的财务保障。
     
    二、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的本质特征是,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公司都将支付死亡保险金。
           保险律师认为对于保险需求超过10年1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消费者,或者以购买人寿保险方式进行储蓄的消费者来说,终身寿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于保险需求不超过10年的人来说,够买终身寿险过于浪费,因为昂贵的前期费用,降低了保单的短期和中期价值。终身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永久性保障,同时具有储蓄性,既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保险律师推荐该类产品适合作为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
     
    三、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期满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结合起来的保险形式。在生死两全保险中,保险公司做出了两项承诺,一、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内死亡,给付全部保额;二、在保单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给付全部保额或其他金额。第一项承诺与一份相同保额相同期限的定期寿险相同,第二项是诺即纯生存保险,承诺诺只要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继续生存,就可以获得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这这一期间内死亡,则无任何给付。生死两全保险等于定期寿险加纯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律师将其视为一种有效的储蓄工具,但由于购买该保险第一年需要缴纳高额保费,很多人更倾向于选择其他的储蓄工具。如果其附加费用与其他储蓄工具相比,具有一定竞争力,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储蓄方式。保险律师认为该类保险产品适用于理财规划或者个人养老金强制储蓄。
     
    四、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年金的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应寿命过长,耗尽财富而无法养老。防范的是长寿风险,通过为被保险人本人积累基金,使其在生存期期间的生活得到保障。保险律师推荐保险消费者用于养老保障,长期理财规划可以购买年金保险。
           购买保险产品要根据个人或者家庭的不同需求进行选择,一旦选择不适合的产品之后,过了犹豫期要退保,会产生退保损失。保险律师提醒保险消费者谨慎选择,如要购买大额保险产品,对于保险产品的种类特点要有基础的认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如有必要,可委托保险律师为投保顾问,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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