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的理赔顺序不会对理赔的数额产生影响,但下面的案例可能会颠覆这个认知。小a搭乘朋友小b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造成10级伤残,小b全责。小b的车辆在这起事故中,可以获得赔偿的保险有两份,一份座位险和一份驾乘险,属于同一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座位险的保额就是5万,小a有伤残就已经超过限额了,先赔付限额5万元的座位险,签订赔付协议,内容是赔款5万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当要求赔付驾乘险的医疗费和伤残赔偿时,保险公司提出,只能赔付伤残赔偿,不能赔医疗费。因为座位险的赔款中包括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所以不能赔付驾乘险项下的医疗费用。保险律师划重点:如果你同时有座位险和驾乘险,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而和保险公司扯皮。建议在本车车主全责或主责造成车上人员意外的情况下,先要求驾乘险赔付医疗费用,再由座位险赔付。理由是这两个险种都包含身故或残疾、医疗费用的赔偿,座位险范围还更多一点,但是座位险限额一般较低。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可以重复赔,顺序不影响理赔数额。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赔,顺序可能会影响理赔数额。所以别放在座位险里赔。
上一篇:上一篇:保险律师分析 :驾乘险代替座位险?NO
下一篇:下一篇:选购意外险,要不要包含猝死责任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