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律师姜律分享:不在保障期间保险拒赔案件的法律要点。保险消费者为了管理风险而向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我们不期待风险事故的发生,但当事故发生时,希望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发生保险事故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以不在保障期间为由拒赔,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是否合理合法?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常有时间限制条款,即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死亡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超出了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期限,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以此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面对这种情况,保险律师姜律建议保险消费者需要了解并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保险合同并非普通合同而是一种附合合同,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因此,在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时,应从购买保险的普通消费者的合理期待出发,证明被保险人死亡的原因是意外事故的时候,受益人的权利不受时间限制条款的影响。
第二,该条款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导致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因其亲属为获取保险金,而使本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及照看、护理,甚至伤害行为发生。死亡的具体时间并不重要,保险公司不应从他人挽救生命和延长生存时间的努力中获取利益。
第三,该条款具有免除保险公司赔付责任的作用。保险消费者要做的是要找到理由或者依据来认定该条款不生效或者无效。理由或者依据是否充分,应当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结合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事故具体情形来加以认定。保险消费者可以寻求专业保险律师咨询,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策略。
如果您目前遇到保险公司以不在保障期间/不在保险期限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可以扫描网站首页的二维码现向保险律师咨询。
上一篇:上一篇:保险律师姜律代理未及时报案保险拒赔
下一篇:下一篇:保险律师姜律代理职业类别不符保险拒赔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