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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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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律师:重大疾病保险之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来源:保险理赔律师 发布于:2023-03-12

    一、保险理赔律师引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中对于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疾病的定义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疾病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 2 级(含)以下;
    (2)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3)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Clinical Dementia Rating)评估结果为 3 分;
    (4)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二、保险理赔律师根据定义总结重大疾病保险中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的赔付条件
    1、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
    2、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疾病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肢体肌力 2 级或2级以下;
    (2)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3)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评估结果为 3 分;
    (4)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三、保险理赔律师附临床上将肌力分成6级,即0-Ⅴ级,具体如下:
    1、0级:完全瘫痪,没有一点力量;
    2、Ⅰ级:可以看到肌纤维的活动,但是不能带动整个肌肉运动,即不能带动肢体活动;
    3、Ⅱ级:肌肉活动可以带动肢体的平面滑动,但不能克服阻力,不能抬离床面;
    4、Ⅲ级:可以带动肢体抬离床面,但是不能对抗阻力;
    5、Ⅳ级:可以对抗阻力,接近正常水平,能带动肢体关节活动,即能进行肢体运动,包括走路、手部运动、吃饭、写字等;
    6、Ⅴ级:是正常的肌肉力量,可以与检查者对抗,也可自由活动,能从事各种身体功能训练,可以生活自理,进行正常工作。
     
    四、保险理赔律师解释相关概念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四种语音中有三种语音无法发出。
    咀嚼吞咽功能障碍:因牙齿以外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吞咽,除流质以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五、保险理赔律师说明一下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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