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律师的朋友在支付宝上买了份含有新冠确诊津贴保障的保险,保险公司各种理由推脱不赔。朋友决定起诉,保险理赔律师帮忙写了个诉状。现把诉状当中事实与理由部分贴上来,供遇到类似情况的网友参考。
事实与理由:
2022年3月1日,原、被告签订保险合同一份,保单号EP123456789,投保方案为“xx互联网-xx版 ”。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间自2022年3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1日止。保险责任中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津贴,每份赔偿限额20000元。
2022年12月27日,原告身体不适,在上海市某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后结果呈阳性。同日,原告向被告报案出险,并询问申请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未果。后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要求明确申请理赔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均未获得回复。2023年1月5日,被告通知原告申请理赔需要提供诊断记录、血检、CT报告等肺部感染证明文件。
原告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是医疗机构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未要求达到肺部感染的程度。另外,一般新冠感染后的病程在一周左右。被告在出险报案后第9天通知原告理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导致原告在客观上已经无法获取相关证明,不利后果应由被告承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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