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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律师分析退保纠纷

    来源:保险纠纷律师 发布于:2021-10-18

    保险纠纷律师在接受保险消费者的咨询中,经常遇到因要求退保而发生的纠纷。保险消费者要求退保的理由各有不同,有些是觉得保险买错了,有些算下来觉得不划算不想要了,有些觉得被保险营销员欺诈误导等等。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保险消费者最终的目的是想保险公司将投保人支付的保费返还。但是退保这种手段并不能达成该项目的。虽然退保,是解除保险合同的形式之一,是投保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险公司不能拒绝。但是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里的现金价值,就是这份保单所具有的价值。具体数额看保险公司在保单后附的现金价值表。简单来说:现金价值=保费-管理费用-佣金-纯保费+利息。一份长期的人身保险,缴费前期保险公司会扣一大笔给业务员做佣金,也会扣除管理费,并且前期的利息是很少的,所以前期现金价值非常非常低。另外,保险公司也会出于阻止投保人退保的目的,把前几年的现金价值压得更低。退保越早,我们得到的退保金就越少,而在未交满两年保费的情况之下,退还的保费就更少了。保险纠纷律师提醒保险消费者除了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以外,很多保险都有犹豫期,这是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而设立的。犹豫内,用户若对保险合同不满意可以申请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保费,退保人除工本费以外几乎没有损失。冲动之后买了保险,冷静下来,好好利用这几天时间,仔细研究一下合同。犹豫期之后想要全额拿回保险费,就要看保险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想退保的话只能承受损失,取回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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