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6-06-19
来源:中国审判 | 作者:许晓骁 葛少帅 | 编辑:吴斌
近年来,随着银行卡被盗刷等情形的增多,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银行卡安全险,给予银行卡持有人在遭受损失时多一种保护救济途径。由于银行卡安全险保险事故发生时,往往涉及到刑事案件,如何判断持卡人遭受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事故是否已经发生,成为此类案件司法实践的难点。本文拟以赖某诉Z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从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以及在被保险人被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下保险事故如何判断等问题进行分析。
2021年7月15日凌晨两点左右,赖某与网友进行视频聊天过程中被植入手机病毒,对方获取了赖某手机通讯录等信息。在此之后,对方以向赖某家人发送裸聊视频为由对赖某进行要挟。赖某因害怕裸聊事情败露,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向指定账户转入资金。
同日凌晨4时许,赖某在阅看并理解了保险条款和保险须知后,通过支付宝平台向Z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版银行卡安全险,被保险人为赖某本人。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间为2021年7月16日0时至2022年7月15日24时止。保险合同所附保险条款约定,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付:(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因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二)被保险人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将个人账户交给他人使用,或将个人账户的账号及密码透露给他人。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释义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中的下列语词具有如下意义:(一)重大过失:指对保险事故产生损失的重要因素行为,如用户ATM机取钱忘记拔卡、用户泄露手机开机密码、银行卡密码、泄露手机验证码、泄露银行卡背后最后3位数、泄露网银盾等……
7月16日凌晨前,赖某因7月15日凌晨的裸聊视频再次受威胁。7月16日凌晨,赖某按对方要求向“微粒贷”等借贷软件借款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11笔,共计金额为17万余元。
7月16日中午,赖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决定对赖某被敲诈勒索案进行立案侦查。后赖某向Z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Z保险公司拒赔。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保险人仅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应当具有偶然性,该偶然性贯穿于整个事故过程,包括事故原因的偶然性和后果的不确定性。本案中,赖某受到不法分子敲诈勒索,事实已经发生,且赖某主动向对方支付了敲诈金额,已造成损失。在犯罪行为未终止前,继续损失的必然性显著增加,不符合保险事故偶然性和保险金支付的不确定性要求。赖某称购买保险的目的系保障因手机被控制造成的银行卡资金损失,但本案所涉损失系赖某主动向对方支付,与手机被控制无直接关系,故一审判决驳回赖某全部诉请。
赖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面,本案所涉保险为银行卡安全险,保险条款中明确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赖某所遭受的损失并非其受胁迫后将银行账号密码等告知犯罪嫌疑人或其账户被犯罪嫌疑人盗刷、盗用、复制等情形所导致,而是在受到威胁后,自行操作相关账户借款后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所致,不符合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另一方面,即便案涉情形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仍需确定赖某购买保险后受到的敲诈勒索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案中,赖某购买保险后所受到的敲诈勒索系购买保险前的同一犯罪行为所导致,并非新的事故,而是同一事故后果的延续。赖某后续遭受的敲诈勒索,应当认定为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理赔的范围。据此,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一、受威胁后主动转账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范围是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体现当事人的合意和意思自治,一般不适用“举重以明轻”的逻辑推导。保险责任范围条款用语明确、范围界定清晰的,不存在进行解释和推断的空间,应严格恪守合同约定。
二、犯罪嫌疑人多次威胁的行为是否单独构成保险事故。判断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时,应当综合考量保险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后续敲诈勒索行为与之前行为具有关联性无法割裂时,应认定为保险合同生效前事故后果的延续,而非单独的保险事故。
三、基于保险制度基本原理的考量。保险事故的发生应当具有偶然性,已遭受敲诈勒索后继续遭受勒索属于极可能发生的情形,不符合保险合同射幸性特征。投保人在遭受敲诈勒索后企图通过购买保险转嫁风险,若法院予以支持,极易引发道德风险,最终损害社会大众利益。同时,投保人负有如实陈述的先合同义务。
本案系银行卡安全险领域的典型案例,从三个层面确立了裁判规则:一是明确了保险责任范围条款的解释边界,保险责任范围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约定,在条款用语明确清晰时,不适用“举重以明轻”的扩张解释,司法机关应予以尊重;二是明确了多次敲诈勒索情形下保险事故的认定标准,应从事故起因、经过和结果综合考量,后续行为与之前行为具有关联性时,应认定为同一事故后果的延续;三是从保险射幸性、道德风险防范和诚实信用原则等保险制度基本原理出发,论证了支持此类诉请可能引发的负面后果。
本案裁判亦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赖某作为已婚人士与陌生网友裸聊的行为破坏了良好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法院驳回其诉请,有利于维护社会祥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