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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律师咨询
上海保险律师咨询:适用《合同法》or《保险法》
来源:上海保险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9
向保险律师咨询问题,由上海保险律师解答。
保险律师咨询:对格式保险合同,适用《合同法》or《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上海保险律师:《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保险法》中就《保险合同》作了专章规定,问题在于,《合同法》总则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不与保险法中相关规定矛盾的,是否对保险合同适用,法律并未明确。不过,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作为格式合同的一种,对保险合同首先应优于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在不与保险法抵触的情形下,理应可以适用。
欢迎就保险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纠纷向上海保险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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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瑛律师 - 上海沪派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 保险案件负责人 | 执业16年,专注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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