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律师介绍保险理赔的四种结果

📌 最后更新:2024年3月17日
📋 关键要点
保险理赔律师介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做出4种理赔审核结论的情形。
保险理赔律师介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做出4种理赔审核结论的情形。
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常会有四种结果。
1、正常赔付
保险公司认为合同有效、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符合合同约定,就正常赔付。
2、协议赔付
保险公司认为在订立合同时,或保险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过失或合同条款存在瑕疵不适合全额赔付或者拒绝赔付的,会与申请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
3、拒绝赔付
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合同和法律,申请理赔的事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或属于免责范围的,会拒绝赔付。
4、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一般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保险公司可以主动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如果碰上保险公司提出不全额赔付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保险理赔律师参与理赔协谈的过程争取最大权益;如果保险公司发出拒绝赔付或者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可以咨询保险理赔律师,分析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是否合理、委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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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瑛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011459288 | 执业16年

资质:保险公估师 + 金融理财师 双资质 | 上海沪派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保险案件情况复杂,具体理赔与诉讼策略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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