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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律师:重大疾病保险之肢体缺失
来源:保险理赔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3
一、保险理赔律师引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中对于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二、保险理赔律师根据定义总结重大疾病保险中多个肢体缺失的赔付条件:
1、原因:只有赔付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肢体缺失;
2、数量:四肢中至少两个肢体发生缺失;
3、部位:上肢自腕关节近端,下肢自踝关节近端;
4、程度:完全性断离,包括骨骼、血管、神经、肌肉、皮肤等都要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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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瑛律师 - 上海沪派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 保险案件负责人 | 执业16年,专注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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