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律师针对车险案件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
1、 保险理赔律师为了证明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内容及变更情况和保险合同权利主体的证据材料包括保险单、保险条款、批单、特别约定清单等。
2、 保险理赔律师为了证明保险事故发生情况及其原因的证据材料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判决书等。
3、 保险理赔律师为了证明被保险机动车基本情况和驾驶人员驾驶资格的证据材料包括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以及客运驾驶员营运资格证、特种车辆操作证等。
4、 保险理赔律师为了证明被保险人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判决书或者有关部门的赔偿通知书(如公路路产赔偿通知书)、事故证明等。
5、 保险理赔律师为了证明证明损失程度和数额的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凭证、人民法院开具的执行款收据、事故第三者出具的收条、机动车辆损失确认书、车损鉴定书、修车费发票、施救费发票等。
6、 保险理赔律师为了证明保险公司拒赔、部分拒赔、超过法定期限未答复或者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的证据材料包括索赔材料接收清单(索赔材料原件已经交给保险公司)、赔款通知书、拒赔通知书等。
7、 能够支持委托人权利主张的其他证据材料。
车辆遭遇保险拒赔可向专业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理赔专家、专业律师团队解决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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