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书上的签字不是投保人签的,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理赔是否有道理?
保险理赔律师回答: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采取“询问告知”的模式,即投保人的告知范围仅限于保险人的询问,没有保险人的询问,就不存在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申请确认书》上的签名非投保人本人所签,故并不能代表投保人对《人身保险投保书》内的一些询问事项中作了不实回答。因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未要求投保人本人在《投保申请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可视为保险公司实质上放弃了就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向投保人进行询问的权利,故保险公司以在投保时存在未如实告知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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