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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律师:免赔额

    来源:上海保险律师 发布于:2023-06-06

    保险理赔律师:免赔额的设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绝对免赔额,即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先按条款约定对理赔额划定标准线,只对线上额度按比例赔付,这条线对应的金额即为该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额;另一种是相对免赔额,即当理赔款低于条款约定的免赔额是既得不到赔付,这点和绝对免赔相同,但当理赔额高于条款约定的免赔额时,即得不到赔付,但当理赔额高于条款约定的免赔额时,保险公司则不再对理赔款划线,而直接按比例赔付。
    设定免赔额和免赔比例的目的:
    免赔额度设定可以有效删除小额理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免赔比例的设定可以使保险公司与客户共担风险避免医疗费用的过度使用。因此,设置免赔额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要让购买保险的消费者明确知道该条款的存在。如网上投保时,投保人只有通过滚动页面才能看到关于免赔额的信息,保险公司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做出明确说明,不能证明投保人在下单时明确知晓免赔额条款,故该条款对投保人无效。
    保险理赔律师: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免赔额条款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之前,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示说明免赔额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的情况下,依据格式条款的基本法理,有关条款将被认为未订入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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