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律师介绍电话营销保险的一般流程步骤:
第一步: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专员电话与客户沟通;
保险公司营销员通过电话,将自己的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或合作机构名称、客服电话、产品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交费方式、扣款时间、保单生效日、保单送达方式、犹豫期等内容明确告知投保人。同时应向客户明确说明有关责任免除的事项,并提醒客户在收到保单时仔细阅读该部分内容。
第二步:客户确认购买意愿;
客户可通过电话或事后向保险公司表示是否同意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根据《合同法》及电子签名法律的相关规定,电话录音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但是电话录音形式的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保险人的销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话录音必须有效记载证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才能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电话营销中,客户在电话中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如果只是很含糊的回答,或者表示考虑等,不能认为客户已经同意订立保险合同。
第三步:保险公司确认合同成立并从投保人的银行账户划扣保险费;
在电话营销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是通过电话这一媒介,以口头方式完成的。保险公司营销员严格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通过电话介绍产品的行为,实质上属于要约,而客户在电话中表示同意则属于承诺,保险合同自保险营销员与投保人在电话中就保险合同的订立达成一致时成立,自保险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未约定的,则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第四步:保险公司寄送投保单并由客户签字;
第五步:保险公司正式向客户寄送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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