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官司律师 发布于:2021-10-18
打保险官司律师到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从法院的级别上来看,保险合同纠纷如果不涉及过多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且没有在地区内发生重大影响,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通称的各区人民法院。
2、从地域管辖的层面看,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条也有特别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是特殊地域管辖,并不排斥法律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保险消费者遇到保险纠纷案件不知道向哪个法院起诉可以找专门打保险官司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