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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保险官司律师怎么证明保险业务员误导销售

    来源:未知 发布于:2022-10-05

          专打保险官司律师总结:保险纠纷案件除保险理赔案件以外,发生较多的是与保险公司业务员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风险错误地引导投保人投保有关。这类保险纠纷多集中在投资理财保险中。所谓投资理财保险包括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兼具有保险与理财性质。一方面,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另一方面,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部分作为投资款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理财,存在亏损的风险。保险公司业务员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如果打保险官司律师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保险公司业务员存在误导销售行为,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后果。
           也就是说打保险官司律师需要对投资理财保险中保险公司误导销售行为举证证明。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投保书中会以书面形式提示投保人,对于合同的解释以保险公司的书面解释为准,凡业务员的口头解释与保险公司合同文本等材料不一致的地方均为无效。因此,打保险官司律师对保险公司业务员误导销售的证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困难。如果仅有投保人的单方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保险公司业务员存在误导销售行为,则法院对于投保人的单方陈述一般不会支持。如果保险公司业务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承认自己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法院需要综合分析证人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证言的内容,有无其他证据相佐证进行认定。例如,如果证人和原告存在亲属关系,已经不在保险公司工作,对其证言一般也不轻易采信。如果打保险官司律师提交了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录音,在录音中业务员承认有夸大收益的误导销售行为,在确定录音中一方确为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对证人证言的处理。如果保险公司业务员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向投保人作出书面承诺,若能够确定该书面承诺确实为该业务员在投保人投保时书写,由于业务员是保险公司投保时的代理人,其书写的书面承诺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合同是格式条款,其承诺是非格式条款,应当认定其效力。
           总之,打这类保险官司律师举证证明保险业务员销售保险过程中确实存在误导至关重要,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类似纠纷可向专打保险官司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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