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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律师:重大疾病保险之(亚)急性重症肝炎

    来源:保险理赔律师 发布于:2023-03-26

    一、保险理赔律师引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中对于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 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二、保险理赔律师根据定义总结重大疾病保险中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的赔付条件:
    1、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
    2、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3、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
    4、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 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三、保险理赔律师详解肝性脑病:
    肝性脑病的表现多种多样,主要是从认知功能正常、意识完整,到逐渐昏迷的连续性过程。所以,根据肝性脑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Ⅳ级,每一级症状都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Ⅰ级:会表现为欣快或抑郁,此时注意时间缩短,会引出扑翼样震颤。
    2、Ⅱ级:变成倦怠或者淡漠,会有轻微的人格改变、行为错乱、语言不清。
    3、Ⅲ级:会出现嗜睡到半昏迷,有意识模糊、定向障碍。
    4、Ⅳ级:通常最严重,直接出现了昏迷,此时的昏迷对语言和强刺激都没有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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