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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律师可否做风险代理

    来源:保险理赔律师 发布于:2022-10-11

    保险理赔律师可以做风险代理。保险理赔律师是指专门从事保险理赔纠纷法律服务的律师。上海沪派律师事务所保险理赔律师团队是专门代理被保险人、受益人在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拒赔纠纷时,代理被保险人受益人一方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法院判决其赔偿或支付理赔款的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本团队保险理赔律师在与客户洽谈委托案件代理费用时,会提供客户多种支付方式的选择,包含风险代理方式。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一种特殊诉讼代理支付方式,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委托人按照法律文书确认的金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胜诉,委托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我国法律禁止有些案件做风险代理,包括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保险理赔案件并在禁止的范围内,所以允许律师和委托人自行约定,但是保险理赔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保险理赔诉讼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委托人因被分担部分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相对减少,特别是避免了由于风险的影响而不敢或不愿起诉的无奈窘况。保险理赔律师因为必须直接面对诉讼风险,败诉可能得不到任何代理费用,产生的压力会转化为更加积极努力高效的代理活动。这是风险代理的优点,但风险代理费比一般代理费的数额高出许多。委托人在选择代理费支付方式时应当多方面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再进行选择合适自己案件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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